杰瑞股份: 关于事业合伙人3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

     证券代码:002353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杰瑞股份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74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关于事业合伙人 3 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


(资料图)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

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12 日召开第

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、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1 日召开 2023 年第一

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<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 3 期员

工持股计划(草案)及其摘要>的议案》《关于<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

伙人 3 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>的议案》等相关议案,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 2023-

   根据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》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

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公司事业合伙人3期员工

持股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员工持股计划”)实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:

   一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

   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杰瑞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。

   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2023年度回购

股份方案的议案》。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,000万元(含)且不超过人民币25,000万元

(含)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,用于员工持股计划

或者股权激励,回购价格不超过40.00元/股。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

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。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,自股价除权、

除息之日(即2023年6月15日)起,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40.00元/股调整为不超过39.67

元/股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2023-042、2023-047号公告。

   截至2023年7月31日,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,648,356股,占公司总股

本的0.65%,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6.15元/股,最低成交价为23.69元/股,成交金额

   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,483,000股,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。

   二、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过户及认购情况

户登记确认书》,“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”所持有的

团股份有限公司-事业合伙人3期员工持股计划”证券账户,占公司总股本的0.14%,过户价

格为12.36元/股。

  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成,锁定期为12个月,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

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。

  本员工持股计划以“份”作为认购单位,每份份额为1元,实际认购份额为18,329,880

份,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份数上限。

  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、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。公司不

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形,本员工持股计划也不从上市公司提取

激励基金。

  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,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,

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,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
  三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

  公司董事长李慧涛、董事张志刚、总裁李志勇、副总裁路伟、财务总监崔玲玲参与本员

工持股计划,除上述情况外,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

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。

  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无一致行

动安排。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

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。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

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。

  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立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,且均已放弃其所持股份在上市公司

股东大会的表决权,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独立核算,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员工持

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,因此,公司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上市公司权益

不予合并计算。此外,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放弃所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,在股东

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员工

持股计划不存在回避问题。

均已回避表决。

  四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

  按照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——股份支付》的相关规定: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

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,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

表日,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,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,

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。

  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,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

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。

  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,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

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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